救恩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在朴玉洙的救恩論中有一個核心論點:真正得救的人心裏沒有一點兒罪,如果有,就說明沒有得救。心裏如果還留有一丁點兒罪,就不能坦然地說自己是義人,會猶豫不決,不能發自肺腑地說「我是義人」。朴玉洙等人在因信稱義的救恩中加進了條件,即:信心+內心沒有罪的意念。也就是說,一個已經信主的基督徒若承認還會犯罪,就是這個基督徒沒有得救。救恩就這樣被他們扭曲了。
答辯
李光輔牧師:
“得救”有著“從掉進去的地方拯救出來”的含義。從我們靈魂的角度來看,我們因著亞當,從神聖潔的國度陷進了撒但罪惡的世界中。人們屬於了罪,所以是罪人。因為是罪人,所以結出犯罪的果子。
“耶穌”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的意思(太1:21)。既然從罪惡裏救了出來,那就成義了,但如果還說有罪,就是不信,就是在罪的所屬裏,所以只能說自己是罪人。
相反,說自己是義人的意思是耶穌的血洗淨了我這個罪人的罪,由此使基督得到無限的榮耀。這並非驕傲,而是在神面前高舉耶穌而謙卑自己的表現。因為我們已經洗淨了,所以神稱我們為義,只要相信這一點,我們心裏的罪就會洗得像白雪一樣白,就會從罪中得到釋放,屬於義。
故此,說我們是義人,並不是指行為的完全,而是指義人的身份,即借著相信基督的功勞,從黑暗的權勢挪移到愛子國度的義人的身份。如果我們心裏相信耶穌的血永遠洗淨了我們的罪,就能達到義;用口來表述此義,便是說自己是義人。
雖然陳傳道說加添了得救的條件,但事實上並非加添條件,而是檢驗決定一個靈魂得救的確信。很顯然,只有心裏沒有定罪,才是完全的得救,不是嗎?
赦罪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朴玉洙認為,一個人若已得到救恩,就沒有必要再求饒恕。這種教導帶來的後果,很容易使人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個人信主之後可以過為所欲為的生活,生命也無需被主建造,就算是犯了罪求饒恕也是沒有必要的,也是沒有用的。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過的赦免了所有的罪,信耶穌以後就可以任意而行了。
正統教會從來不否認基督在十字架捨命的救贖大功可以赦免一切的罪,使所有相信祂的罪人藉著祂與神和好。但「神完全能夠赦免任何罪」和「赦免了一切的罪,也赦免了以後要犯的罪」卻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答辯
李光輔牧師:
可以赦免和已經赦免的不同:難道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沒有得到永遠的饒恕嗎?
朴玉洙牧師說:“已經得救的人無需再祈求饒恕。”李漢圭牧師說:“所洗淨的罪包括將來要犯的罪,因此即使做了求饒罪的禱告,也沒有意義。”帶著一般的觀念去想,似乎認罪禱告才能洗淨罪,但這只是我們的感覺而已。只有借著耶穌的血才能赦免罪,耶穌兩千年前已經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一切。如果知道分明的真理,真理就必讓我們得以自由。這裏只是強調了借著血洗淨罪的表述而已。
聖經分明說永遠赦免了,但人們被“覺得這話語會導致放縱和隨意犯罪”的想法捆綁,因而認為不能宣佈真理,這是阻擋話語的出自人本主義的思想。說這樣話的人是因噎廢食,所以只是含糊其辭地說“耶穌的血可以赦免我們的一切罪”,而不明說“耶穌的血已經赦免我們的一切罪”,讓人無法蒙受永遠贖罪的功勞而下入地獄,那麼怎能承擔這責任呢?
《希伯來書》10章17節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話語正是神永遠不再記念我們罪愆的應許。神說赦免了就是赦免了,信實的神說不再記念,就不再記念了。為什麼不原本接受這話語,反而限制福音的能力,用“可以赦免”來替換“已經赦免”,以此使福音變質呢?
陳傳道指出我們不認定罪性,說我們不承認約翰一書1章8節中“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這句話語。
自朴玉洙牧師在1962年重生以來,一直傳講的便是:“如果對於肉體的罪性不警醒,就只能相信自己而導致墮落犯罪。”創世記6章5節中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得救並不等於罪性消失。如果忘記罪性,就會相信自己的想法,跟隨自己的想法,只能依舊犯罪,所以要不斷地回顧自己,在話語面前對照自己。如果分明知道自己的惡,就會脫離罪惡的自己,從此接受聖靈的引導,過上聖潔的生活。
罪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人對神的「背信棄義」乃是是罪的本源,不順從神就是墮落的開端,由此全人類的本性也被玷污,就衍生出種種罪惡來。但該教派的「罪論」則過於簡單,「一切的罪都是來自撒但」的概念在該教派不同形式的講論中十分常見。朴玉洙說:「我心裏產生的罪不是出自於我,而是撒但放入的。因此,否認相信自己的心,接受神的話語,才能過真正的信仰。」李漢圭也說:「我們得救後仍然犯罪,並不是我們的罪沒有得到解決,而是撒但給我們放進惡念。」
朴玉洙還認為:「大部份人信仰都有錯誤,以為熱心禱告、讀聖經、不犯罪、遵守神話語就能過好信仰。但是信仰不是那樣做就能過好的。」似乎一個基督徒只要有良善的行為,就是意欲用行為得救。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聖經的教導是平衡的,所以稱義必須也必定會產生與這個地位相稱的行為,即有了正確的信心,一定就有正確的行為。正如使徒雅各在討論信心和行為的關係時總結道:「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因此,死的信心嚴格來講根本就不是信心。
答辯
李光輔牧師:
陳傳道最大的誤區在於開展論理之前,因對基督徒的定義模糊不清而自陷誤區。將對尚未重生的普通人所講的話語理解為對重生的基督徒所講的,之後得出藐視行為的結論。朴牧師書籍的許多內容是傳道聚會的話語,是對那些尚未重生的信徒或陷進宗教的熱心中、不知道基督恩典的福音、自我陶醉的人們呐喊的話語。
就像耶穌在《馬太福音》7章21節中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陳傳道似乎將那些只要是去教會的人都認定為基督徒。真正的牧者需要能夠區分山羊和綿羊,但陳傳道好像就沒有做到這一點。現今時代,我們要與“即使沒有正確的重生體驗也認定為基督徒”的不分明的得救界限爭戰。確認是否得救,這是基督徒的特權和義務。現今時代能有多少神的僕人確認教徒是否重生?
朴牧師所說對於行為的否定,是警戒那些以為靠行為就能上天國的未重生的人,並非否認信心良善的果子。
成聖觀質疑
陳連虎傳道:
我們說稱義是救恩的開始。因為「稱義是指我們在神面前被悅納為義人,並且稱義包含罪蒙赦免和將基督的義歸給人」。因此神稱我們為義是一個宣告性的、法庭上的行動,並且是一次過完成。但這並不意味著是把聖潔也同時注入到我們的生命當中,因被神稱為義、算為義就變的聖潔了,就不會犯罪了。從人的角度看,稱義後我們其實仍會犯罪,需要不斷地認罪悔改。從積極的方面講,我們在已經稱義的地位上,就要把稱義的果效活出來,追求聖潔的生活,這是我們的責任。
成聖則是救恩的延續,「是神在信徒生命中的持續工作,使他真成為聖潔。這裏的『聖潔』指有神的樣式。」因此,成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可見,朴玉洙對正確成聖觀的概念含混不清,完全將「稱義」與「成聖」混為一談。可以說,他的錯誤「成聖觀」和「罪論」是互成因果的。
答辯
李光輔牧師:
陳傳道在文中提到:“我們說稱義是救恩的開始。因為稱義是指我們在神面前被悅納為義人,並且稱義包含罪蒙赦免和將基督的義歸給人。因此神稱我們為義是一個宣告性的、審判上的決定,並且是一次過完成。”完全同意這一觀點,這句話是非常正確的。那麼以這句話為根據來問一下:若有人接受主所賜的義,那麼此人是罪人還是義人呢?
我們沒有否認過罪性。我們的身份是義人,是脫離罪、屬於義的義人,這一點再怎麼強調也不為過。因為這是主所賜的義,而不是我們自誇的。如果法官在法庭宣判無罪,那麼我們難道還要說“不是,我有罪”嗎?耶穌說沒有罪,就是沒有罪了。難道不應該照著耶穌所判決的接受嗎?主說成義了,那麼就是義人,這就是原本接受聖經話語的信心。如果在那之上再加添什麼,就是對主的叛逆,就是異端。
我們從未說過“我們不犯罪”這樣的話,所說的只是“因罪得赦免而在神面前是沒有罪的義人”。“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7:20)可見陳傳道要麼是無法區分罪得赦免和不犯罪的概念,要麼企圖在“異端”這個框架裏捏造一些似是而非的內容。
朴牧師在《應該怎樣相信神》一書中說,即使我們犯了罪,因為神已經洗淨了一切罪,所以我們成聖、成義了;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們的罪,所以我們成聖了。朴玉洙牧師講述的是即使犯了罪,也得到赦免了的事實。但是陳傳道將這樣的表述擱置一邊,再捏造一些無中生有的東西,請問意欲何為呢?
教會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異端教派在教會論上有一個共同點:只有自己的教會才是真教會。好消息宣教會對此也毫無列外。在該教派的著述中,經常可以看到「真教會」、「真牧者」這類的講論。
朴玉洙說:「所以你們要找正確的教會,你們應該在真正的神的僕人下麵過信仰生活。」李漢圭也說:「不能正確見證寶血的功效,不能正確傳達神的應許,使你罪得赦免,只是一味地指教人的義,強調律法的行為,這樣的教會都是魔鬼製造的。」
正統教會的「教會論」持守聖經真理,恪守使徒傳統,以基督為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世上作耶穌基督的見證,有「聖而公之」的特性,與別異教派的所謂「真教會」相比,孰真孰假不辨自明。
答辯
李光輔牧師
陳傳道主張正統教會,然而中世紀的正統教會是天主教,耶穌時代的正統是猶太教。當時的正統,現在也被認定為正統嗎?現今時代,也有許多人仗著多數和既有權,自己不傳福音,還阻擋福音道路,就像在中世紀天主教狩獵魔女一樣。無論怎樣,正統都應該歸屬聖經。
學歷質疑
陳連虎傳道:
朴玉洙僅在西方宣教士們開辦的「Shield of Faith Mission」宣教學校學習了半年時間後,就開始正式走上傳道牧會之路。此後直至1976年朴玉洙創辦所謂的好消息宣教會宣教學校,在長達十三年的時間內朴玉洙並沒有接受過良好的、有系統的正規神學訓練和教育。在這之後,也未再見其有接受過神學教育的記錄。
答辯
李光輔牧師:
約翰•衛斯理畢業於牛津大學後成為了牧師,卻沒有罪得赦免。他去美國宣教,但以失敗告終,重新返回到了英國。此後的1738年5月24日,他在英國埃爾德斯凱特街上的小禮拜堂裏聽著馬丁•路德寫的羅馬書講解緒論話語時,領悟了神真正的恩典,從而罪得赦免重生,成為了神真正的僕人。他被英國聖公會定為異端,受到了許多逼迫,但他不屈不撓,有力地傳播罪得赦免的福音,引領許多人擁有正確的信心,成了監理教的創始人。
約翰•衛斯理之所以能夠作為神的僕人,有力地被福音使用,並非因為他畢業於牛津大學,而是因為罪得赦免重生了。真正的神的僕人並非畢業於著名大學的人,而是分明地罪得赦免重生,被神的手所抓住,被使用在傳神福音的工作上的人。
身份質疑
陳連虎傳道:
對於朴玉洙的專家、博士身份,有David弟兄根據韓國「教會與信仰」網站刊載的一篇署名鄭東燮教授的論文,指出朴玉洙是初中中途退學,這是其有據可查的唯一學歷。因此,朴玉洙的所謂博士學歷值得質疑。
答辯
李光輔牧師:
2016年8月21日,朴玉洙牧師榮獲墨西哥阿兹特克大學(azteca universidad)的名譽教育學博士學位。
朴玉洙牧師小時候家境很困難,他畢業於善山中學,就讀於首爾高等技術學校,但沒有完成學業就返回了故鄉,並於1962年10月7日罪得赦免重生了。此後,他進到了重生的宣教士在三德洞創辦的為了培養韓國人傳道者的宣教學校。
宣教士當中,迪克約克宣教士是美國Shield of Faith Mission的宣教士,凱斯·格拉斯宣教士和德利爾宣教士是屬於英國WEC宣教會的宣教士,瑪倫·貝克是美國Christian in Action的宣教士。這些宣教士所屬的宣教會是聞名全球的屬福音的宣教會。
朴玉洙牧師罪得赦免重生後,向著優秀的屬福音的宣教士學習了聖經話語和實際的信心,從此被神的手抓住,56年以來無論地位高低單單為了福音而生活,但現實某些教會的牧會者不但不一同傳播福音,反而妨礙和誹謗福音,真是令人著急。